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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16-03-29 發布者:管理員 點擊數:
到2017年,湖北要建成5個以上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基地;到2025年,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新開工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應用面積將達到50%以上。湖北省日前出臺加快推進建筑產業現代化發展的意見,在用地、金融、財稅等方面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勵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的發展。
武漢襄陽宜昌先行展開試點
今年到明年是湖北推動建筑產業化發展的試點示范期,將在武漢、襄陽、宜昌等地先行試點。計劃到2017年,全省建成5個以上建筑產業現代化生產基地,培育一批優勢企業;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項目建筑面積不少于200萬平方米,項目預制率不低于20%;初步建立建筑產業現代化的各項指標體系。到2025年,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新開工政府投資的公共建筑和保障性住房應用面積達到50%以上,新開工住宅應用面積達到30%以上;混凝土結構建筑項目預制率達到40%以上,鋼結構、木結構建筑主體結構裝配率達到80%以上等指標。
意見提出,在用地保障方面,對符合建筑產業現代化要求的開發建設項目和新建住宅全裝修工程,在辦理規劃審批時,其外墻裝配式部分建筑面積(不超過規劃總建筑面積的3%)可不計入成交地塊的容積率核算。
符合條件項目可享受減免政策
對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建造的項目,可按建筑面積給予一定的財政補貼,并通過綠色通道,依法提供審批、審核、審查等相關事項快捷服務。其中,對參與建筑產業現代化項目建設的開發和施工單位,可優先辦理資質升級、續期、預售許可等相關手續。比如,投入開發建設的資金達到工程建設總投資的25%以上,并已確定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即可向房地產管理部門辦理預售登記,領取預售許可證。
在財稅支持方面,對采用裝配式建筑技術開發建設的項目,在符合相關政策規定范圍內,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同時,對采用建筑產業現代化方式的工程項目,在收取國家規定的各類保證金時,各地可實行相應的減免政策。
實施全裝修的新建商品住宅項目房屋契稅征收基數,按購房合同總價款扣除全裝修成本后計取。對涉及建筑產業現代化的技術轉讓、開發、咨詢、服務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稅。(長江商報)